用水申报
申请用水(包括户内户外新装、扩大、改迁、增装)须经自来水公司批准和负责装表接驳,用户不得擅自接驳或无表用水,用户外水管工程均由自来水公司设计和施工,户内水管工程可委托自来水公司设计和施工,也可委托有给水工程设计、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,但要由兴建单位报自来水公司审批后,方可委托有给水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,工程竣工后由兴建单位到营业大厅办理验收手续。
一、办理地点: 供水大楼一楼营业大厅11号窗口
二、用户需要提供资料:
1、申请生活、消防、工业、行政、经营、特种用水的凭申请人身份有效证明、房产有效证明;
2、申请建筑用水凭用身份有效证明、土地使用证、建设工程放线平面图、施工许可证;
3、建筑用水转生活用水凭申请人身份有效证明、茂名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,并到营业所综合室缴交水费押金
4、申请供水设施迁移凭用户身份有效证明。
三、办理流程:
用户提交申请材料 窗口审查和受理
现场勘察(现场勘察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步)
审核
工程设计
工程预(结)算编制
签领预(结)算书
缴交工程款
签定水费协议
打印水表单(用户需带预(结)算书、水费协议和缴交的工程款收据)
领导审批
施工
工程验收入册建档
正常使用